一个家庭根据备案资格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ღ★,且登记结果不能更改(意向登记结果不作为后期配租排序依据)ღ★。已经签约配租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ღ★,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ღ★。
为更好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住房问题ღ★,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ღ★,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ღ★、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ღ★、《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ღ★、《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ღ★,现将我区9个公租房项目房源ღ★,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ღ★,面向昌平区2025年10月22日(含)前备案的具有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家庭进行快速配租ღ★。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ღ★: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9个ღ★,其中悦府家园ღ★、溪城家园ღ★、保利芳园ღ★、冠芳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ღ★,青秀尚城ღ★、TBD云集园ღ★、东方蓝海ღ★、旺雅家园ღ★、天巢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运营ღ★。上述9个公租房项目共计200套ღ★,其中ღ★,大套型38套ღ★,中套型93套ღ★,小套型69套ღ★。房源具体情况如下ღ★:
备注ღ★:1.本次配租的9个公租房项目均已具备入住条件ღ★,更多项目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及附件2)ღ★。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费用中包含物业费ღ★,不包含供暖费ღ★、水费ღ★、电费ღ★、燃气费ღ★、电话费ღ★、上网费ღ★、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ღ★。不包含的费用需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ღ★。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5年10月22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租房备案资格ღ★,且尚未配租ღ★、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ღ★。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ღ★、中套型ღ★、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ღ★,且选定后不能更改ღ★。如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多个套型ღ★,该家庭登记结果将自动作废ღ★,并取消其登记资格凯发官网入口ღ★。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ღ★:
登记家庭只能在唯一一家产权单位所持有运营的项目范围内进行登记ღ★,不能同时在两个产权单位进行登记ღ★。
已经签约配租ღ★、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ღ★,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ღ★。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ღ★,人口ღ★、住房凯发官网入口ღ★、收入发生变化ღ★,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ღ★,不得进行意向登记ღ★。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凯发官网入口ღ★,不允许升ღ★、降档登记ღ★,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ღ★。
第一组家庭ღ★: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ღ★、低收入家庭ღ★、分散供养特困家庭)ღ★、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ღ★、重度残疾家庭ღ★。
第二组家庭ღ★: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ღ★、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ღ★、复员军人)家庭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ღ★、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ღ★、见义勇为家庭ღ★、成年孤儿家庭ღ★、消防救援人员家庭ღ★、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ღ★。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ღ★。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ღ★,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ღ★,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ღ★,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3ღ★。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ღ★,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ღ★,到以下5个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ღ★。
联系电线路到鲁疃嘉园西下车向北步行500米ღ★、乘坐417路英才南三街下车向北步行500米即到ღ★。
1.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ღ★,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ღ★,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ღ★。如无法登录请及时与以上5个项目取得联系ღ★。
2.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ღ★,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房保障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ღ★。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ღ★,请咨询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解决ღ★。
3.登记期间如遇系统升级维护ღ★,暂无法使用时ღ★,请等待维护结束后继续登记ღ★;系统维护的具体时间及安排ღ★,请关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和北京保障房APP的“通知公告”栏目ღ★。
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组织实施ღ★,具体选房时间ღ★、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ღ★。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ღ★、准确ღ★、畅通ღ★。
本次按照大ღ★、中ღ★、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摩纳哥vs矿工ღ★,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ღ★,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ღ★;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ღ★,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ღ★。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ღ★: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ღ★;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ღ★: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ღ★。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ღ★,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ღ★。一年期满后ღ★,经该家庭申请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ღ★,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ღ★,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ღ★。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ღ★。”
选房工作结束后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对已选房家庭进行资格复核ღ★。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ღ★,可向原申请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ღ★。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ღ★,须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ღ★。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ღ★,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ღ★,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ღ★,按月发放租金补贴ღ★。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ღ★,低于上限的ღ★,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ღ★。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ღ★。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ღ★,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ღ★。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ღ★,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ღ★,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ღ★。申请条件ღ★、补贴标准摩纳哥vs矿工ღ★、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ღ★。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ღ★,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及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ღ★。
一个家庭根据备案资格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ღ★,且登记结果不能更改(意向登记结果不作为后期配租排序依据)ღ★。已经签约配租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ღ★,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ღ★。
2025年10月北京昌平区公租房快递配组公告为更好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住房问题ღ★,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ღ★,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ღ★、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ღ★、《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ღ★、《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21〕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ღ★,现将我区9个公租房项目房源ღ★,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ღ★,面向昌平区2025年10月22日(含)前备案的具有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家庭进行快速配租ღ★。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ღ★:
配租房源情况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9个ღ★,其中悦府家园ღ★、溪城家园ღ★、保利芳园ღ★、冠芳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ღ★,青秀尚城ღ★、TBD云集园ღ★、东方蓝海ღ★、旺雅家园ღ★、天巢园公租房项目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运营ღ★。上述9个公租房项目共计200套ღ★,其中ღ★,大套型38套ღ★,中套型93套ღ★,小套型69套ღ★。房源具体情况如下ღ★:
备注ღ★:1.本次配租的9个公租房项目均已具备入住条件ღ★,更多项目情况详见产权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介绍(附件1及附件2)ღ★。
3.承租家庭缴纳的租金费用中包含物业费ღ★,不包含供暖费ღ★、水费ღ★、电费ღ★、燃气费ღ★、电话费ღ★、上网费凯发官网入口ღ★、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ღ★。不包含的费用需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ღ★。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5年10月22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公租房备案资格ღ★,且尚未配租ღ★、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昌平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ღ★。
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ღ★、中套型ღ★、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ღ★,且选定后不能更改ღ★。如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多个套型ღ★,该家庭登记结果将自动作废ღ★,并取消其登记资格ღ★。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ღ★:
已经签约配租ღ★、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ღ★,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ღ★。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ღ★,人口ღ★、住房ღ★、收入发生变化ღ★,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ღ★,不得进行意向登记ღ★。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ღ★,不允许升ღ★、降档登记凯发官网入口ღ★,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ღ★。
第一组家庭ღ★:城镇社救人员家庭(城镇低保家庭ღ★、低收入家庭ღ★、分散供养特困家庭)ღ★、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ღ★、重度残疾家庭ღ★。
第二组家庭ღ★: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ღ★、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ღ★、复员军人)家庭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ღ★、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ღ★、见义勇为家庭ღ★、成年孤儿家庭ღ★、消防救援人员家庭ღ★、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ღ★。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ღ★。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ღ★,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ღ★,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ღ★,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3ღ★。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凯发官网入口ღ★,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ღ★,到以下5个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ღ★。
联系电线路到鲁疃嘉园西下车向北步行500米ღ★、乘坐417路英才南三街下车向北步行500米即到ღ★。
1.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可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ღ★,请家庭提前登录系统测试ღ★,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和使用ღ★。如无法登录请及时与以上5个项目取得联系ღ★。
2.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ღ★,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房保障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ღ★。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ღ★,请咨询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解决ღ★。
3.登记期间如遇系统升级维护ღ★,暂无法使用时ღ★,请等待维护结束后继续登记ღ★;系统维护的具体时间及安排ღ★,请关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和北京保障房APP的“通知公告”栏目摩纳哥vs矿工ღ★。
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组织实施ღ★,具体选房时间ღ★、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ღ★。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ღ★、准确ღ★、畅通ღ★。
本次按照大ღ★、中ღ★、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ღ★,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ღ★,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ღ★;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ღ★,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ღ★。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ღ★: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ღ★;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ღ★: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ღ★。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ღ★,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ღ★。一年期满后ღ★,经该家庭申请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ღ★,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ღ★,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ღ★。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ღ★。”
选房工作结束后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对已选房家庭进行资格复核ღ★。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ღ★,可向原申请街道(镇)保障管理部门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ღ★。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ღ★,此次选房视为无效ღ★,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ღ★。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ღ★,须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ღ★。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ღ★,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ღ★,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ღ★,按月发放租金补贴ღ★。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ღ★,低于上限的ღ★,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ღ★。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ღ★。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ღ★,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ღ★,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ღ★。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ღ★,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ღ★,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ღ★。申请条件ღ★、补贴标准ღ★、申请材料及流程可咨询资格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ღ★。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ღ★,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及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ღ★。咨询电话ღ★:凯发k8ღ★,凯发官网入口ღ★,凯发国际官网ღ★,